河南省政府:鼓励物流园、、、停车场建立光伏发电项目,,,随时备案!!!!

近日,,,,河南政府网发布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》,,,其中提出支持绿色低碳物流发展,,,优化新能源充电站等设施布局,,,,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。。对物流园区建设的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新能源货车充电站或集中建设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(20个以上充电桩),,,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%给予补助。。。对物流园区利用符合条件的厂房屋顶、、、、停车场等建设的分布式光伏 发电项目,,,,实行随时备案,,,,电网及时受理,,,采用“自发自用、、余电上网”模式接入电网。。。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区域内的物流企业、、、、园区新购置或置换氢燃料电池汽车的,,按规定享受相关购置、、、运行补贴。。。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交通运输厅、、、财政厅)

河南省的物流园区及停车场安装光伏电站迎来官方支持,,有屋顶的项目业主千万不要错过!

附政策原文:

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

豫政〔2022〕27号

各省辖市人民政府,,济源示范区、、航空港区管委会,,,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:

现将《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》印发给你们,,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。。。

河南省人民政府

2022年7月24日

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
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、省政府关于实施优势再造战略有关部署,,,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强省,,发挥枢纽经济优势,,,,发挥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,,制定如下政策。。

一、、建设高能级物流枢纽基地

1.对国家、、、、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,,,,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、、智能化仓储、、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,,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%的标准给予补助,,,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财政厅)

2.对符合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规定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,,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,,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财政厅、、、税务局)

3.对符合条件的国家、、、、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建设项目,,,,各地可优先安排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予以保障。。。优先支持国家物流枢纽、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设施申建保税物流中心、、、、进口商品指定口岸和指定监管场地。。。。加大“最初一公里”和“最后一公里”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,,,对验收合格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,,,,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、、集配中心、、冷库、、、、产地仓等建设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助。。。(责任单位:各省辖市政府,,,济源示范区、、、航空港区管委会,,,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商务厅、、、农业农村厅、、财政厅)

4.将国家、、、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、、、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,,,优先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,,,,通过使用“增存挂钩”核算计划指标保障用地需求,,,“增存挂钩”核算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级统筹予以保障。。。。鼓励各地采用弹性年期出让、、、、先租后让、、、、租让结合、、长期租赁等方式为物流企业提供土地。。。。对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、、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的,,,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,,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。。。。物流项目建设所需的补充耕地指标,,,在本区域内无法满足的可优先在省级交易平台上购买。。。。支持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合理布局物流设施并预留发展空间,,确保物流用地规模、、性质和空间位置相对稳定。。。适当降低现代物流类项目亩均投资、、、、税收等考核指标。。(责任单位:省自然资源厅、、、发展改革委)

二、、、、引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

5.对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区域总部,,,,经审核认定后,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;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、、5A级物流企业,,,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、、、50万元奖励。。。。以上政策对同一主体不重复适用。。对经认定的物流“豫军”企业,,,,考评达标后每年择优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、财政厅)

6.对新设立的境外知名物流企业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,,,经审核认定后,,按相关标准给予资金补助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、财政厅)

7.一般纳税人发生仓储、、、、装卸搬运服务、、、收派服务,,,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。。。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(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);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(仓储服务、、、收派服务除外)免征增值税(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)。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税务局)

8.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进行培育。。。。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,,,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。。。支持商业银行根据物流企业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,,,开展应收账款质押、、、、仓单质押等新型融资业务,,,,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。。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物流产业投资基金,,,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物流企业发展。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地方金融监管局、、、财政厅、、、发展改革委)

三、、、、汇聚高质效物流发展势能

9.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、、、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,,,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,,对物流企业自有(包括自用和出租)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,,,,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%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税务局)

10.支持绿色低碳物流发展,,优化新能源充电站等设施布局,,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高速公路已通车运营服务区充电桩全覆盖。。对物流园区建设的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新能源货车充电站或集中建设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(20个以上充电桩),,,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%给予补助。。对物流园区利用符合条件的厂房屋顶、、、停车场等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,,实行随时备案,,电网及时受理,,,,采用“自发自用、、余电上网”模式接入电网。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区域内的物流企业、、、园区新购置或置换氢燃料电池汽车的,,,,按规定享受相关购置、、运行补贴。。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交通运输厅、、、、财政厅)

11.支持研究编制冷链物流运价指数、、中欧班列运价指数等,,,,并给予研发运营资金保障。。。对批准发布的物流行业地方标准、、、、行业标准、、、国家标准、、、、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,,,按不同等级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、财政厅)

四、、、、打造高素质物流人才队伍

12.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,,将高层次物流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纳入我省招才引智活动。。。统筹利用相关资金组织开展现代物流高级管理人员培训。。(责任单位: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、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财政厅)

13.将现代物流业列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,,每年培训物流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,,,,争取实现物流行业持证从业人员占比超过60%。。。。支持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建设。。。。定期举办现代物流职业技能大赛。。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,开展全省物流行业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。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、、发展改革委、、财政厅、、教育厅)

五、、、营造高标准物流发展环境

14.提高城市物流配送能力,,推广使用城市配送货车“交管12123”电子通行码,,提升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核发效率。。。。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,,,,在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主体路权的情况下,,为应急物资、、、、生活必需品、、、、鲜活农产品、、、邮政快递等配送车辆设置专用路外装卸区域;条件受限暂时无法设置的,,,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,,可设置路内临时装卸车位,,,允许进行不超过30分钟的停靠装卸作业。。完善自然灾害、、疫情等应急通行管理措施,,,建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长效机制和货车司机“白名单”制度,,优先在物流枢纽、、、示范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设置核酸检测点,,,,确保货车司机随到随检。。(责任单位:省公安厅、、、、交通运输厅、、、发展改革委、、、卫生健康委)

15.继续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。。。。对符合条件的钢材、、、粮食、、化肥、、集装箱等竞争性货源,,,,给予铁路运价优惠,,,,最高下浮30%。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、、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)

16.简化合并物流领域资质证照,,全面推进资质证照电子化。。规范、、、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查手续,,,压缩审查时间。。。。推行口岸作业精细化管理,,,进一步压缩海关申报前检验检疫、、、卸货理货、、、、申报准备等作业时间,,提升铁路口岸等重点区域通关时效。。(责任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、、、发展改革委、、郑州海关、、、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)

17.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,,,,调整优化支出结构,,,适当加大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投入。。。。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。。。。鼓励各地出台专项资金扶持政策,,适度增加设立物流财政专项资金地方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、、、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名额。。。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、财政厅)

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(另有明确适用期限的除外)。。。各地、、、、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,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、、、、督导推进工作,,,合力抓好政策落实,,为现代物流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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